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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2020限硫令,你准备好了吗?
更新时间:2020-03-22

继2020年2月28日由中国石化青岛分公司生产的19000吨低硫船用燃料油(VLSFO)从山东烟台龙口港发运,实现国内首单退税船用燃料油跨省转关业务后,3月5日中石油锦西石化公司生产的3000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发往浙江舟山港保税油库并享受退税优惠,这是锦西石化通过18种不同混兑配方验证后,生产的首批符合IMO 2020 法规规范并满足船东要求的低硫船用燃料油。这一切缘于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2016年通过的决议,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用燃油中硫含量不得超过0.5%,在部分硫排放控制区内,不得超过0.1%。
 
随着IMO限硫新规的生效,高硫燃料油(HSFO)需求大受抑制,低硫船舶燃料油将迎来快速增长,两类油品间形成近300美元/吨的市场价差。与此同时,我国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在这双重作用刺激下我国“三桶油“及中化等20多家炼厂进军低硫船用燃料油市场。
 
2020年3月1日生效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要求:“船上使用或者携带供使用的燃油硫含量不允许超过0.50% m/m”,除非船舶采用替代方法(废气净化系统-EGCS),否则将禁止载有用于船舶推进或船上运行设备燃烧目的的不合规燃油。我国海事局2019年10月发布的《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也有类似的要求,这给全球航运业、船东、炼厂、船供油企业均带来巨大影响和挑战。船东在选择油品时,需要从油品的物性、燃烧、安全和法规要求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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